• 标题:
    建议老年人常用药品说明书字体增大,通俗易懂适老化改造的建议
  • 来信日期:

    2023-04-06

  • 信件内容:

   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推进,老年用药群体日渐庞大。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,是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。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:“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、成分、规格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、生产企业及其地址、批准文号、产品批号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、用量、禁忌、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。”由于内容较多,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,往往造成药品说明书纸张小、字体小等阅读障碍,看似该有的信息一样不少,实际上可读性不强,老年人即使戴上老花镜,也很难看清楚。 老年人是日常用药的主要群体,但目前大部分药品的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字体过小,对老年群体影响较大,老年患者在合理用药、用药安全方面存在隐患。很多药品说明书在字小的情况下,有时打开发现仍比一张A4纸还要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“标签、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”,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》第六条规定“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”。为此在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革不断推进的当下,建议探索推进老年人常用药品说明书的适老化改造。 为此建议: 1 药品生产企业推出专业版和通俗版两种版本的药品说明书,分别供医院医生和老年人阅读使用, 2 药品生产企业重新设计药品说明书,可以选择更大的字体,增加字体段落行间距,方便年人更容易阅读。 3 药品生产企业开发电子版药品说明书,可以扫码阅读,将药品重要信息以语音、视频等多种形式予以说明,进一步减少老年群体在阅读药品说明书过程中遇到的障碍。

  • 回复日期:

    2023-04-10

  • 回复单位:

  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• 回复内容:

    薛同志:您好! 您提出的建议事项收悉。 首先,感谢您对药品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 经了解,您提出的建议事项已由本市相关部门列入2023年推进工作计划,即:鼓励食品、药品以及其他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商品外包装配置盲文、大字、语音说明书等,方便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使用。 特此告知。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